4月13日晚,曙光股份发布公告,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14.49%股权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时间调整至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过户不存在任何重大障碍。
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原定于4月25日前完成14.49%股权转让手续,双方再次调整时间的原因是华泰汽车与曙光股份正在讨论制订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以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双方将在6月20日完成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
企业经营发展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作为两家整车制造企业,华泰汽车与曙光股份的股权转让不得不说赶上了发展良机和弯道超车的机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达到2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的20%。2017年销量2887万辆,那么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超过560万辆。过去几年,新能源汽车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去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刚突破70万辆,但是不论在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上新能源汽车都还处于爆发起步阶段。今年一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其中今年3月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与去年同比猛增104%,达5.6万辆。市场可期,正等待着有实力和有准备的竞争者。
在双方进行股权转让之初,华泰汽车与曙光股份均表示,未来将共同发力新能源市场。华泰汽车提出的“23321”整体发展策略中,也将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作为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从两家公司现有情况来看,曙光股份专于新能源客车及相关系统,华泰汽车强在新能源轿车和SUV及三电系统,双方存在非常强的业务互补性,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可以进行优势资源的整合优化,实现更为完善全面的汽车业务布局。
正值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之际,相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华泰汽车与曙光股份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全面出击,实现更为广阔和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