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授权委托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自2017年1月5日起,召回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丰田RAV4荣放汽车,共计223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起动机开关处的连接器与电瓶支架间隙不足,如果车辆在恶劣路况行驶,可能发生干涉造成连接器破损,车辆无法再起动,存在安全隐患。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良后的电瓶支架、起动机以及起动机线束,以消除安全隐患。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通过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经销店以挂号信、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010-65537365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